紐約閩恩教會 (佈道會)
唐牧師 從四點分析「罪是什麽」,
呼召 在場聽眾「認罪、悔改」,
唐牧師 說:罪是什麽?
世界 的「法律」是以「人」「外在的行為」來「定罪」,
上帝 的「律法」不只「看」「人」「外在的行為」,
也要 以「鑒察人心」和「行為背後 的 動機」來「定罪」。
「罪」是對「上帝」的「背叛」
人是「被」上帝「創造」,
也是「為」上帝「創造」,
整個人 的「人生」「目的 和 方向」,
都應該「面向」上帝 而「活著」。
「人」的「眼睛、鼻子、耳朵、嘴巴」都是「向前」的,
「人」要有「單一」的「方向」,
「人」應該「向著」上帝 而「活」!
聖經 中,
有多處 上帝「呼召」人「歸回」的「經文」,
其中有:
我「 來 」的時候,為何「無人」「等候」呢?
我「呼喚」的時候,為何「無人」「答應」呢? (賽50:2)
如果,人「不轉向」上帝,
他「死後」也要「面對」上帝,
沒有人 能夠「逃得過」上帝!
人 和 上帝 是「相對」且「共存」的,
不可能「自我中心」的「存在」!
如果,人「背向」上帝「存在」,
他 就是 「背叛」上帝!
唐牧師 說:
就像「背向」 「真光」,就「看見」「黑暗」,
離開「聖潔」的「上帝」,就「過著」「不聖潔 的 生活」。
但是,這麼簡單的「道理」,
世界上「最有頭腦的人」也「不明白」!
他們 把「光」當做「暗」,
把「暗」當做「光」,
他們 把「邪惡、情慾」放在「面前」來「生活」。
信耶穌 不只是一個「舉手」、一個「禱告」,
而是「心中」「歸向」上帝,
更是「靈性」的「方向」。
如果,「不歸向」上帝,
一定會「活在罪中」!
唐牧師 舉例說:
「瑞士名錶」中,都有「日內瓦」的印記。
能夠 印上「日內瓦」的印記,
其中的一個條件:
「最小的螺絲,像頭髮絲這麼細小,
都要打磨得很光滑,擰進去恰到好處才行。」
有人問:
「又沒有人會鑽進那個小洞裏面去看,
為什麽要做得那麼「精細」呢?」
唐牧師 說:
這正是 基督教的「精神」,
無論「做什麼」事情,
都要 像「做在主面前」,
不要 像「做在人面前」。
人「看不到」的地方,
但是,上帝「都看到」!
唐牧師「鼓勵」在場會眾 要「尋求」上帝的面,
唐牧師「鼓勵」在場會眾 要「活在」上帝面前,
做 任何事 都要「向著」上帝。
「罪」是對 別人「傷害的行為」 「罪」不僅關乎「人」與「上帝」之間的關係,
還關乎「人」與「 人 」之間的關係。
唐牧師 說:
聖經 中「教導」我們 :
你們 希望 別人「怎樣」「對待」自己,
你們 應當 「怎樣」「對待」別人。 (路6:31)
基督教 是「主動性」的「倫理」,
這與 孔子 所教導的「已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不同。
基督徒 不僅 不要「得罪」別人,
不要「傷害」別人,
不要「虧損」別人,
還要「更近一步」——「彼此相愛」,
因為,「愛」是「不加害」與「人」的!
唐牧師「分享」:
他 初中二年級的時候有個 好朋友,成績好,為人也好。
但是,有一天,
他發現 這個同學在「偷」別人的「自行車燈」,
唐牧師 當時很吃驚,走過去問他「爲什麽要這樣做」,
結果,那個同學 回答,「我的車燈,昨天被偷了。」
唐牧師 試圖「勸阻」這個同學,
但是,他「不服氣」說:
別人「這麼對」我,我「爲什麽」「不能這麼做」?
唐牧師 就用「聖經的話」對他說:
你 要人「怎麼待」你,
你 也要「怎樣待」人。
別人「那樣做」,
是「不道義」的「行為」,
如果,你也「跟著一樣做」,
你在「拉低」自己的「標準」了。
唐牧師「提醒」會眾:
從今天起,要 學習「尊重」別人,
學習「欣賞」別人,
學習「誇讚」別人,
不要 總是「要求」別人,
而是,先來「改變」自己。
唐牧師 說:
尤其是 基督徒 和「宣講」上帝的話語 的人,
如果,自己 的「倫理、道德」「水平」比「世人」還「低」,
那麼,他 有什麽「資格」來「教導」別人 呢?
「罪」是與「撒旦」勾結 當 猶大 要「出賣」主耶穌 時,
他「心中」沒無「主」,
他「心中」只有「錢」,
聖經 寫道:
撒旦 就「入了」「他的心」。(約13:27)
撒旦 是怎麼「入了」「我們的心」呢?
唐牧師 說:
當「我們的心」「不向」「上帝」,
當「我們的心」「向著」「世界」時,
撒旦 就「有機可乘」,進入「我們的心」!
我們 是在「上帝 和 撒旦」的中間,
上帝 也「試驗」「我們的心」,
當 我們「轉向」上帝,便是「轉向」「義」的「本體」,
當 我們「轉向」撒旦,就是「轉向」「罪」的「本體」。
唐牧師 說:
俄羅斯的「國徽」是有「兩個頭 的 老鷹」,
「兩個頭」朝向「兩個」不同的「方向」。
因為,彼得大帝 說:
我們國家 要「強盛」,需要「向西」學習「歐洲」,
也需要「向東」學習「中國」。
聖經 說: 我們 只有「一個方向」。
當 我們「轉向」「撒旦」的時候,
我們 就「陷入」「罪」中,
我們 就「陷入」「魔鬼」的「計謀」中,
我們 要「轉向」上帝!
「罪」是「捆綁、奴役、管制」的「力量」
聖經 說:
所有 犯罪的(人),
就是「罪」的「奴僕」。 (約8:34)
當 人「犯罪」的時候,
就必「陷入」撒但「捆綁」中。
就必「陷入」撒但「奴役」中。
就必「陷入」撒但「管制」中。
唐牧師 講一個故事:
在「滿清」時期,有一個「非常有文才的人」,
但是,他 抽「鴉片」「上癮」。
他買「鴉片」,花完了「所有的錢」,
「鴉片癮」來了,還想再「抽」...,
於是,很想弄些「錢」。
一次 政府「徵文」說:
誰能 寫文章「說服」人「不吸鴉片」,
就會得到「金錢」「獎勵」,共分「四等獎金」。
這個 文人「知道」後,立即回家「揮筆成文」,
寫了「四篇文章」,分別署上「不同的名字」。
結果,他的「四篇文章」全部「榜上有名」,
他 得到從「第一名」到「第四名」所有的「獎金」。
他的「四篇文章」引發「人民」思考「鴉片」的「危害」,
很多人「受感動」,決心「不再吸」「鴉片」。
這個文人,拿到「獎金」後,
要做的「第一件事」,就是去「買鴉片」來「抽」。
唐牧師 說:
欣賞,他「所知道的」都是「對」的,
可惜,他「所做的事」都是「錯」的,
他「爲什麽」會這樣?
因為,他 被「罪」「捆綁」,
因為,他 自己「無法掙脫」、「無法自拔」?
使徒保羅 的告白:
我 真是「苦」啊!
誰 能「救」我「脫離」這「取死 的 身體」呢 ?
這樣看來,
我的「內心」 「順服」「上帝 的 律」,
我的「肉體」卻「順服」「 罪 的 律」了。
(羅7:24-25)
唐牧師 讓「願意悔改的人」
在「心中」向「上帝」告白「罪」,
並帶領「會眾」一同「禱告」,
配合有「劉崇佑傳道」的「見證」,
唐牧師 在 劉傳道「見證」之後「呼召」,
大約70人「回應」「呼召」走到台前「悔改」禱告,
其中不乏 年輕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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