祝福您 !

2016年8月1日星期一

神「眼中」所「看」的「罪」







聖經 所講的「罪」不是我們「行為」上的「罪」,

乃是 我們「靈魂」上的「罪」,
也是 我們「本性」的「罪」,
那是 一個 會 引發「罪意」與「罪行」的「罪」。


因為,那「罪」的「存在」,
我們 與「神」的「關係」就「變質」了,

我們 向那「愛」我們 的「上帝」,產生了「懼怕」和「誤解」,


因此,
我們 總是不能「信服」祂為我們「安排」的「道路」。



確實,「罪」的「力量」如同「蛇」的「力量」,
如果,我們「掙扎」,「罪」的「捆綁」就「越厲害」,
所以,人的「慾望」更「強」。

人的「宗教、學問、努力、聰明 和 意志」所帶來的「結果」,
就是這樣。



所以,

神「主動」帶來「拯救」,

神的「拯救」方法,
就是「基督」的「流血」了。

這「流血」本有「屬靈」的「意義」和「功用」,
是「一切人」的「宗教、學問、努力、聰明 和 意志」無法達到的,

因此,

也是「撒旦」與「罪惡」無法「勝過」的。





沒有留言: